三明法院“新闻小推车”┃明溪县生态环境修复公益补偿实践教育示范点正式运行

来源:乐鱼体育官网靠谱    发布时间:2024-03-19 20:11:28 881

  原标题:三明法院“新闻小推车”┃明溪县生态环境修复公益补偿实践教育示范点正式运行

  3月15日,三明中院联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三明监管分局,就深入推动全市金融纠纷诉源治理、切实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进行座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三明监管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吴伟聪,三明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俞和勇出席会议,听取金融纠纷诉源治理工作情况汇报,并详细交流金融消费纠纷实质化解过程中存在的难点与问题及意见建议。与会人员实地察看了三明市金融纠纷诉源治理示范中心,就夯实诉源治理工作成效、提升调解队伍素质能力和拓宽“诉源+执源”治理思路等方面提出指导建议。

  3月12日,明溪县生态环境修复公益补偿实践教育示范点正式揭牌运行。三明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文光,明溪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宁金德参加揭牌。该示范点由明溪法院牵头,县检察院、生态环境局、国有林场等部门参与。坐落于明溪县雪峰山森林公园,面积约560亩,集涵养水源、净化空气、美化环境、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绿色环保公益目的于一体,示范点的建设和管护资金主要来自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缴纳的环境修复公益补偿金、企业和事业单位捐款等。

  3月11日至13日,三明中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指导组到宁化、清流、尤溪、沙县法院调研“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指导组一行实地察看了派出人民法庭的安检室、诉讼服务大厅、审判法庭、调解室、生活区等场所,召开调研座谈会,听取派出法庭队伍建设、审判质效、品牌创建、基层治理等工作情况汇报,并就怎么样才能做好“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3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天平阳光2月排行榜,三明中院天平阳光号进榜,位列全国法院天平阳光排行榜(中基层法院)第21名。

  3月12日,由省妇联开展的福建省第四届新时代巾帼志愿服务“四个最美”和首届“十佳微电影(微视频)”大赛榜单揭晓,泰宁法院《妈妈的书包》荣获“十佳微电影(微视频)”。

  3月7日,沙县区妇联印发《关于表扬2024年沙县区三八红旗手(集体)的决定》,沙县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获评“沙县区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3月11日,明溪法院盖洋法庭收到一面题有“公正廉洁 为国为民”字样的锦旗,当事人对承办法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表示肯定和感谢。

  3月12日,大田法院接连收到当事人送来的三面感谢锦旗,感谢该院民事审判庭法官在办案过程中公正办案、为民司法、真情服务。

  3月12日,《人民法院报》第八版报道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永安市小陶镇五一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许光园对法院工作的所闻、所见、所感。

  3月9日,《福建法治报》以《让负债变“富寨” 改“自愈”为“治愈” 三明市沙县区法院司法赋能助力破产危机企业“柳暗花明”》为题,报道沙县法院助力破产企业涅槃重生的好经验、好做法。

  3月8日,大田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到梅山镇郭井村巡回审理一起非法狩猎案,并向群众发放宣传册,并宣讲非法狩猎、失火、滥伐林木、非法采矿等犯罪构成及其危害后果,引导村民们爱护野生动植物,提高保护生态环境的自觉性和积极性,30余名群众代表到现场旁听。

  被执行人吴某因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拖欠申请人赔偿金99余万元被大田法院强制执行。3月14日,大田法院通过有关部门的配合,成功拘传吴某,但吴某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并且态度恶劣,大田法院依法对吴某采取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

  在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企业未如期按生效判决履行赔偿义务。执行过程中,永安法院执行法官了解到涉案企业因在外的货款无法顺利收回,导致企业经营困难,遂从善意文明执行的方面出发,适当宽限涉案企业的履行期限,最终涉案企业在顺利收回货款后,于3月11日主动将13万元案款交至法院,该案顺利执结。

  3月11日,永安法院联合永安市城市管理局、永安市司法局印发《关于推进物业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实施方案》,加强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物业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充分的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积极构建物业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体系,全方面推进物业纠纷源头治理、诉前化解,促进和谐社区建设。

  3月14日,尤溪法院召开2月份业务分析会商会,通报2月份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运作情况,与会人员结合工作实际,就存在的问题做多元化的分析研判会商,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确的目标要求和针对性的改进提升措施。党组书记、院长吴春迎出席会议并讲线日,泰宁法院召开审判数据分析研判会商会。会议通报了2024年1-2月审判质效情况,分析研判各业务条线、各部门的司法审判数据及短板指标,并对下一阶段的审判执行工作进行了部署。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志明出席会议并讲线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会议传达学习法官惩戒参考案例、法院干警涉“三个规定”典型案例,通报2023年清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部署2024年工作任务。党组书记、院长许少明出席会议并讲线年第一次审判业务数据会商会,分析1至2月质效运作情况,明确工作任务目标,研究部署今后工作。党组书记、院长杨少勇主持会议并讲话,各业务庭分管院领导及各庭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3月8日,泰宁法院法官走访辖区台企,开展“送法进台企 服务助发展”活动,法官与企业负责人一同学习理解惠台政策措施,听取意见建议,解答企业提出的法律问题。13日,该院法官到泰宁县某木业有限公司开展判后回访,仔细地了解企业的经营现状,对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法律疑问和困难进行回应,并为企业在用工及安全生产方面提供意见建议。

  3月12日,明溪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宁金德与明溪旅欧第一人、意大利明溪华侨华人联合会终身名誉会长胡志明座谈,双方就深化法侨合作,共同维护侨胞侨眷的合法权益开展交流,对新形势下涉侨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探讨,并交换意见。

  3月4日至11日,永安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先后走访永安市公安局、看守所、交警大队和消防救援大队等联动单位召开座谈会,就如何逐步加强2024年联动联防机制建设、怎么样才能做好安全保障工作进行讨论,为确保年度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奠定基础。法治课

  3月8日,三元法院法官俞美华到三元区列西小学开展《预防电信网络诈骗》主题讲座。法官以PPT的形式向学生们介绍了什么是电信网络诈骗、未成年常见的电信网络诈骗形式、怎么来识别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及事后补救措施,让学生们明白出租、出借、出售电话卡、银行卡的危害和后果,避免在校学生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帮凶。

  3月14日,将乐法院法官李靓洁到杨时小学给全校教师上题为《校园侵权中校方责任探析》的法治课,课程围绕民法典中侵权的相关规定、证据意识的养成两方面,通过解读法律条文、分析实际审判案例,与老师们分享了应当如何依法执教、如何预防和解决校园侵权纠纷等内容。

  3月11日,永安法院小陶法庭干警在辖区开展“法入田间,护航春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条文解析、图文展示等宣传方式,通俗易懂地为农民剖析涉“三农”相关法律要点,解答农民在农村生产生活方面的法律问题,切实提升农户的法治意识,增强办事依法、遇事寻法的能力。

  3月8日,沙县法院组织干警前往府前广场开展“巾帼暖人心 法爱润万家”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发放普法宣传资料、阐释案例等方式向过往群众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和法规,引导群众增强运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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